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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8-12-19 14:56更新: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现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重大转重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请各单位督促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对项目进展情况等开展自查,并填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请见附件)。
各单位要对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12月27日之前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版1份交社科处217办公室,电子版请用“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269001667@qq.com。
联系人:徐福刚 联系电话:7195
社科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