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及传真:027-67868404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 鄂ICP备12007338号
发布:2019-02-11 16:07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为核心,推动技术集成创新,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创新发展。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1958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须有前期工作基础,申报单位负责落实配套经费。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聚焦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上申报。
(二)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实施期为1—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左右。
(四)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2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网上填报
1.请申报者填写申报书模板,申报书模板填写后可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经社科处审核通过以后进入申报平台,http://114.255.59.71:8080/index#/login,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社科处。
2.请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申报书在线打印一式二份,交社科处217办公室。
联系人:卞亚琴67868404 吴海涛 67862899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