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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3-12 11:48更新: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学院、中心):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科研)重大培育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完成,经选题报送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并经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批准,现面向全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培育项目共发布15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及评审工作,对于前期研究基础扎实、论证充分、研究团队实力强的项目将给予优先立项。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资助强度,每项资助10万元左右。部分项目可根据研究实际情况提出滚动资助申请,依据考核绩效,经过专家评审,确有必要者可滚动资助。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 能够为开展重大培育项目研究工作提供条件和保障。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重大培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负责人必须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较高的学术视野,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有较稳定的若干研究团队和特色(优势)研究方向作为支撑。项目负责人是我校特色(或优势)学科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正高职称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研究经历,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0岁。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投标项目不得与已立项建设的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复。
3. 项目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 投标者须按《选题指南》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件1)确定项目名称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投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2. 投标课题要明确研究重点,强化问题意识、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重大培育项目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目标,要从人才团队建设、学科平台提升、国家重大或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以及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方面,开展项目一体化设计。
3.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年左右完成。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书按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撰写提纲撰写申请。
2. 申报材料应清晰反映重大培育项目顶层设计思想,如实体现人才、学科、科研各方资源汇聚情况,充分反映重大项目在提升本学科科研能力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3. 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承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加盖公章,项目组成员所在合作单位加盖公章。
4.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的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同时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材料。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点击“应用”——“科研管理系统”,申请书电子版材料需上传到系统“申报意向信息”中“相关文档”部分。
5. 各单位按规定对本单位申报书进行申报资格和学术质量审查,并统一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材料(1份)于2019年3月18日(周一)前报送至行政楼217社科处办公室。书面申请书不予退回,由社科处统一处理。
注:凡是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申报的项目,或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线上提交材料不符的,其提交的纸质材料将不予接受。
五、项目答辩要求
1. 投标课题均须参与现场答辩。答辩时间暂定2019年3月20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项目陈述8分钟,用PPT展示项目整体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一致。另外回答专家提问2分钟。
3. 答辩PPT请于2019年3月18日(周一)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联 系 人:马珺、刘中兴
联系电话:1951、8077
社科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