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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3-25 10:16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和教师:
近日,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湖北省新型智库2019年竞争项目有关事项公告,现将我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省新型智库竞争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重点类别,由省委宣传部理论处承担具体工作,旨在鼓励省新型智库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成果,充分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咨政建言重要作用。
二、项目清单及经费(单位:万元)
选题 |
资助 标准 |
研究期限 |
加快推进“六谷”建设——湖北乡村发展模式创新研究 (立项号HBSK2019ZD026) |
8 |
10月底前 |
湖北省区域金融风险环境发展对策研究 (立项号HBSK2019ZD07) |
8 |
10月底前 |
中美贸易摩擦对湖北就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立项号HBSK2019ZD028) |
8 |
8月底前 |
加快推动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路径和对策研究(HBSK2019ZD029) |
8 |
8月底前 |
地方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HBSK2019ZD030) |
8 |
9月底前 |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HBSK2019ZD031) |
8 |
9月底前 |
湖北省民族宗教舆情监测与处置策略研究(HBSK2019ZD032) |
8 |
8月底前 |
三、申报对象
申报竞争性项目的课题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科研基础,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经验积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材料为《2019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暨省新型智库项目计划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请见附件)及辅助材料,其中:
省新型智库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实践研究。智库研究成果主要用于政策研究和制定,而非学术研究。《2019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暨省新型智库项目计划书》应充分体现问题意识,研究内容应围绕课题所指的实际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中,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1名,首席专家不得超过2名,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超过6人(不含课题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子课题研究方向不得超过2个;
辅助材料为前期研究成果,具体为已发表或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重要刊物发文等;
同一负责人和课题组只能申报1个竞争项目。
(二)项目评审
2.省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主要从研究团队、研究基础、前期研究成果以及申报情况进行筛选,对不具备相应科研力量,没有前期研究基础,以及学理性过强、不具备实践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课题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每个项目保证1:3的申报比例,对于申报不足3家单位的项目,予以取消,改为委托形式。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9日前在网上公布。
3.由省委宣传部委托相关领域专家组织评审,形成《省新型智库2019年竞争性项目拟公示名单》,4月19日前在网上进行公示,时间7天。
4.《省新型智库2019年竞争性项目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于4月30日前报部领导审定,确定竞争项目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三)研究管理
5.项目立项后,省委宣传部在10天内下达《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并按照2/3的比例划拨前期研究经费。
6.各课题组必须在立项后1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必须由对应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并接受指导。省委宣传部视具体情况到课题组参与开题。
7.课题组一般应当在8月底前提交至少1篇决策质询报告。
8.根据《湖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竞争项目结项必须提交1篇总报告(不少于8万字),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并在《智库成果要报》上刊发。对于在11月10日前1次或多次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党政部门吸纳成为具体政策)的,按“优秀”等次结项,下达结项书,划拨研究尾款,同时对课题组给予奖励;对于在11月10日前没有获得省领导批示也未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纳的,经鉴定可以按“合格”等次结项,下达结项书,划拨研究尾款;对于未能在11月10日前完成结项任务的,但在次年1月20日前完成结项任务的,按“合格”等次下达结项书,不再拨付经费尾款;对于在次年1月20日前仍未完成结项任务的,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同时撤销立项,收回前期经费。
9.项目结项情况将在网络公布,并同步向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科研管理部门通报。
五、提交材料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于2019年4月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69001667@qq.com。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徐福刚,电话7195。
社科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