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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7-12 17:0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2019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继续面向社会开展资助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的选题与数量
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不限定选题,由申报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自主选题申报,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2019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设立资助项目共31项(含面向市州政府研究室或发展研究中心的项目)。
二、资助金额
获准立项的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6万元。
三、资助项目范围
本次资助项目面向在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类智库机构及专家学者。
四、申报要求
下载《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申请书》,提出不少于3000字的政策建议框架。(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社科处统一办理,单位统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
五、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期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终审;2019年8月在湖北政研网公布中标结果。
六、有关要求
1、智力成果为应用性成果,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省级重大议题,强化决策效用。对策措施必须具体、实用、有效、有针对性。提交智力成果时,应同时提交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2、已纳入国家或省级资助的各类项目不得再行申报。违例者录入学术诚信记录。
七、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3日下午16:00。项目申请人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A4纸印制,双面打印,分开装订)送交行政楼217办公室,《申请书》WORD版发送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人+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尉尉
联系电话:027-67865210 13349859525
社科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