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9-08-30 17:30更新: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近期发布了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71日以后出生)。

4.我校博士后、外籍教师可以申报,非在编在岗的博士生不得申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国家社(自)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特理论、辅导员专项者; 

4.连续2年(指20182019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请者可自行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申报系统于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

2.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动员会和专家预评会,对申报书进行同行评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申请人修改后带1份纸质版到社科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电子版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无需再提交纸质版,立项后再打印提交。

3.凡获得校内自主项目资助且无国家社(自)科、教育部社科项目在研的负责人,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并作为自主项目中期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各单位对具有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摸底清查,并进行组织动员,确定同行预评审时间地点,申请人积极准备《申请评审书》及修改工作;

2.第二阶段:申请人根据专家预评建议修改申报书;

3.第三阶段:向社科处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后将电子版上传申报系统,社科处审核通过。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

五、资格审查要求

    1.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方便审查,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到150% 。


    联系人:蔡鹏(行政楼217室)

    联系电话:67865210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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