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2019-10-31 11:24更新: 点击数:

关于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现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两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1)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送交行政楼216办公室。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 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调研报告主标题(例:关于XX的调研报告)。

2. 文件夹须包含: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3、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调研报告主标题为主题(例:王××:关于XX的调研报告),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不提交电子版,直接将纸质版送交行政楼216办公室。

(二)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1223日上午12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校推荐到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的申报数量不超过15篇。其他相关事项请查看国家民委网站通知。

 

 

联系人:胡尉尉

电话:6786521013349859525

社科处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