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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04-20 11:03更新:马珺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20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学院、中心):
为鼓励和支持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及学术创新,逐步建设一批以优秀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学术创新团队,提升青年学术队伍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优化学校科研力量结构,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是以项目建设为载体,通过支持一批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推动青年学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凝聚力量,激发活力,提升能力,实现整体快速健康成长。
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要陆续覆盖学校的重要学科点和特色研究领域。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逐渐形成一批比较稳定的实质性合作团队,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推出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产生较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
二、申报条件
1.学术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带头人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和敏锐的学术眼光、强烈的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学术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年龄原则上均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出生),核心成员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其中具备副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应包含具有海外学术经历一年以上者。团队成员要能形成实质性合作,各成员之间有学术经历、研究成果、研究兴趣、知识背景等方面的交汇点,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科研合作基础。
3.学术创新团队应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积累,有明确的研究主题和研究计划,能瞄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学术主流,着眼学术前沿,能够持续发展;有别于单一项目研究课题组,还应注意避免与已有研究机构、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主攻方向重复。项目均以“×××(研究方向)学术创新团队”命名。
4.学术创新团队所在学科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团队建设对所在学科要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能够推动学科建设水平提高,团队建设项目研究方向必须与所在学科争创一流学科主要方向一致。
5.提倡组建跨学科团队,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联合申报。
6.学术团队带头人、团队成员不得再参与其他团队的申报。
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带头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团队申报。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组织团队成员充分酝酿,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单位推荐。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后统一报送学校。每个单位所推荐的团队最多不超过2个。
3.材料提交。本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统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书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填报时项目类别请选择“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注意系统经费单位是“万元”,项目申报书签名部分请使用电子签名)。请拟申报老师于4月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关于系统操作参见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
4.评审答辩。学校组织专家组以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方式的方式进行。申报学术团队须对其目标、内容、特色、优势等作出陈述,并回答评审专家现场提问,获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含)赞同票者为通过。
5.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
四、建设办法
1.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学校给予每个学术团队5-10万元启动经费,之后根据学术团队建设成绩和学校财力每年给予5-10万元的资助。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者,停止资助并取消学术团队称号。
2.实行合同制管理。学校与学术团队签订合同,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根据合同对学术团队的建设计划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予以相应的奖惩。学术团队带头人应按年度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在规定时间前上报。
3.实行柔性目标管理。在考核周期和考核指标上可适当灵活,不限于高级别科研项目、成果等:学术团队如能在3年建设周期内形成一到两个突出亮点,如产出重大团队合作成果、承接重大项目或形成品牌化论坛、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科教协同育人等,可相应减少其他方面的任务要求。承担特别重大研究任务及其他经专家评审认定为重大学术进展和成果的学术团队可适当延长资助年限1至2年。
4.加强过程管理,推进实质合作。学术团队应经常进行集体学习和交流,必须定期举行学术沙龙或至少每两月一次公开研讨等活动,形成比较稳定的集体工作机制,营造活跃的学术范围,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真正形成紧密的学术创新团队。
5.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团队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应组织一次有一定规模、高质量的学术研讨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并努力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
6.流动和退出机制。学术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发现难以形成实质性合作或难以达到建设目标的,可申请退出团队建设计划并返还相应资助经费。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可以吸纳新成员或者允许成员退出,但每年变动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团队总人数的20%。学校可根据实际建设成效裁撤、合并或新增学术团队。
7.关于资助经费使用要求。按照国家对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要求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经费开支内容主要包括用于学术团队所需科研条件建设、学术交流活动及其他研究所必需的费用。经费执行遵循按节点清理政策,学校将定期对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标部分经费执行清零工作。
联系人:马珺 刘中兴
联系电话:1951 8077
联系邮箱:ccnuskc217@163.com
社科处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1. 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
2.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简介
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4. 学科分类与代码
5. 第一批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