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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1-06 09:31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0]125号),我校现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以下简称“实验室试点”)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参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拟申报单位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意愿反馈。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1月15日(下周五)之前与社科处口头联系。
(二)电子申报书提交。请申报单位于1月31日(周日)之前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及附件(机构成立文件、经费财务证明、办公条件证明、专兼职人员证明等材料)的PDF版材料以“拟申报实验室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23181723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此次为限项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推荐1个实验室上报。
(四)经遴选被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项目须在2月19日(周五)后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书经社科处审核后,请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2份,于3月4日(周四)前报送社科处办公室。
联系人:蔡鹏 马珺
联系电话:67865210、67861951
附件: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社科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