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清理的通知

发布:2021-01-19 17:22更新: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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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清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和老师:

2016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研究周期已满5年,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已达到清理年限,应按要求完成结项工作。按照湖北省社科发展规划办的通知,2016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申请提交截至时间为2021531日,逾期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规划办一律作终止处理。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申请全部在线上进行,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线提交结项材料。社科处提供一次结项成果查重。系统需提交经费明细帐,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231办公室打印并盖财务和审计公章。成果简介和结项成果统一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并排版,结项成果中不得出现可能透露项目负责人个人情况的任何信息,格式不规范的结项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系统默认的清理期限为2021年9月1日,但考虑到省里组织结项鉴定需要预留时间,因此不能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且有充分必要的延期理由的,可提前在系统申请延期,待国家规划办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联系人:卞亚琴  67867195  13387668900

 

                                   社科处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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