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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8-30 16:12更新: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和促进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我省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附件1)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附件2)
二、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高校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4.加强统筹部署。要根据工作实际和项目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
5.提高推荐质量。要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基础、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推荐申报。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层次教师的研究需要。
四、项目管理
1.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五、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1.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5日
2、申报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技术支持电话:15377043717、18908648004)
联系人:胡尉尉 电话:67865210,13349859525。
社科处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