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项】关于开展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1-11-11 16:17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项目2021年下半年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范围

计划在2021年12月之前申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2018年为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项基本要求

1. 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

2. 整理科研成果材料:成果为论文的,复印件2份(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成果为著作的,原件1份,复印件1份(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

3. 研究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做结题成果申报。

4. 2018年以前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项的,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申请延期。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及全部成果的扫描件(PDF版本,扫描顺序为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原文和封底),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整理文件夹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2份,全部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专著需一份原件),以上材料均A4纸双面打印,分类装订。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提交至行政楼社科处216办公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项审批书》,特别是成果简介,经费决算表可根据自筹经费实际情况填写,务必确保《结项审批书》各项信息的准确填写,材料要求整洁。

联系人:胡尉尉

联系电话:027-67861587

社科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