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2022年度“深度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2022-08-09 17:01更新: 点击数: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深度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与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提出的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阐释;

新发展理念的理论内涵研究;新发展阶段湖北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分析研究;

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重大意义和体制机制研究;

“六新”目标的内涵及实现路径研究、九大任务的创新落实及对策应用研究;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研究等。


申报人围绕上述研究方向与内容,结合湖北实际和个人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本次专项课题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应是具有一定学理支撑的理论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不限是否发表,鼓励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 《求是》)等国家级刊物和其他高级别刊物发表理论文章。其他条件参照2022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本次专项课题与2022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同时同系统进行申报,定于2022年8月10至18日在hsas.csdc.info申报。


2.本专项课题的成果统一申报在“专项组”,并需在项目名称前标注“第四卷”字样,如“第四卷-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四、立项结项要求


研究成果经评审后,择优立项,予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支持,资助经费每项1万元。立项成果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三报一刊”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方为正式结项。


联系人:蓝滢 67868404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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