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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1-23 14:19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和老师:
2018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已满5年,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已达到清理年限,应按要求完成结项工作。按照省规划办的要求,2018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结项申请。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规划办一律作终止处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全部在线上进行,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线提交结项材料。社科处提供一次结项成果查重。系统需提交经费明细帐,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231办公室打印并盖财务和审计公章。结项成果统一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并排版,结项成果中不得出现可能透露项目负责人个人情况的任何信息,格式不规范的结项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后期资助项目在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后,另交一份鉴定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和三份最终成果到行政楼217。
2.系统默认的清理期限为2023年9月1日,但考虑到省里组织结项鉴定需要预留时间,因此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省规划办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卞亚琴 67867195
周 甜 67865671
社科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