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2022-2023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申报通知

发布:2023-03-31 08:33更新: 点击数:

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发布《最高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并就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题申报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服务大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司法审判、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选题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广泛征求选题建议基础上,根据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经专家评审、论证,制定《选题指南》(见附件)。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从中选择题目申报(题目的文字表述可作适当修改)或者参考选题自拟题目申报。只要符合《选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自选课题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力度等方面同等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研究导向

  案例理论研究应当以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对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较高的学术指引价值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案例应用研究应当针对审判执行实践中新型、疑难、复杂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工作思路或法律适用建议。

  四、课题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具体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应为高级及以上法官,或者具有处级及以上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参与完成过相关领域至少一项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或在最近三年内公开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应为三级及以上法官,或者具有科级以上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学位;

  (四)所在单位具有较强的法律学术资源和案例研究能力,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五、课题经费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对2022-2023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给予研究经费支持。自筹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自行筹集。

 六、课题时限

  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完成时限不超过一年。

 七、申报纪律

  申报课题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均见附件),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

 八、《活页》要求及初评形式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课题验收

  申请人在承担课题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课题并及时提交研究成果;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违反规定的,视为自行终止协议。

  十、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课题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申请书》(以申请课题选题序号+申请人+申请书命名)和《活页》(申请课题选题序号+申请人+活页命名),纸质申报材料应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活页》一式3份,档案袋单独包装标明“2022-2023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送交行政楼217办公室,并请同时将《申请书》和《活页》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cnuskc217@163.com,邮件题目格式:申请课题选题序号+申请人+课题名称。

  联系人:胡尉尉  联系电话:027-67861951

社科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