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及传真:027-67868404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 鄂ICP备12007338号
发布:2023-05-15 10:13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60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和专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收回相应经费。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方式
1、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限报12项,超过申报数量,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初评,择优录取并确定申报名单。申请人将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PDF版活页(见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等申报材料务必于2023年6月26日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本年度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校内初审申报名单确定后,由社科处统一上传申报材料。
3、申请人将活页(见附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等相关纸质材料1份提交社科处(行政楼216办公室),集中接受材料时间为6月26日至27日。纸质材料务必主持人和成员手写签名。
联系人:蓝滢 67868404
社科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