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3-06-09 18:21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 2023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已公开出版,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组织流程

1.本次申报学校限报4项。各单位向社科处择优推荐申报最多不超过2项(含)。

2.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www.moe.gov.cn/s78/A13/),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保存并提交学校审核。

3.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4项予以正式申报。

4.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项目立项公布后,立项人再向社科处报送《申请评审书》及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各1份。

四、时间安排

2023.06.09—2023.06.16: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遴选出高质量成果予以推荐;

2023.06.17—2023.06.26:申请人登陆系统,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023.06.27—2023.07.03: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4项,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

2023.07.04—2023.07.06:社科处复审材料,完成申报。


联系人:蔡鹏  胡尉尉

联系电话:67865210  67861951


                                   社科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