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校内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2023-10-25 21:19更新: 点击数:

各投标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为做好我校投标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初稿提交阶段。投标人完成论证主体框架(表4-7),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ccnu.edu.cn)上传《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初稿。

截止时间:2023115日。

  2.修订完善阶段。投标人参加重大项目解题会进行现场答辩,校内外专家对初稿开展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答辩地点和材料另行通知。

       答辩时间:202311月6日

  3.定稿提交阶段。投标人将投标书定稿上传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ccnu.edu.cn),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将定稿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截止时间:20231118

二、注意事项

1.今年申报资格有所变化,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在申报截止日期前(1118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向上送审为准)。

2. 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3.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4.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5. 此次申报无需纸质材料,在国家系统内上传材料均需签字盖章,学校盖章页由社科处发送至投标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原通知链接:

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20/c431028-40100143.html


联系人:卞亚琴 周 甜   蔡鹏 67865671  行政楼217

社科处

2023年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