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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11-07 10:57更新: 点击数:

 

各有关教师

根据湖北省委宣传部要求和《宣传文化专项工作经费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精神,省委宣传部近日将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我校2015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主要采用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验项目情况等方式进行,请立项负责人积极配合。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提交材料

2017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请项目负责人10月30日(下星期一)之前提交核查资料,具体清单请见附件1。项目决算表和自查报告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成果及效益资料只需提交纸质版。

自查、检查内容

自查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财务及资产管理、项目绩效、资金执行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资金安全合规性情况。主要包括: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是否合乎规定、是否挪用挤占;是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政府采购事项是否规范进行,形成的资产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

(二)资金经济有效性情况。主要包括:资金是否及时发挥作用,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购置资产是否得到有效使用;资金申请报告、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内部自查报告是否及时、规范。

)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执行责任主体是否明确,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是否按照责任书约定等有关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及时规范。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清晰可考核。

)绩效目标考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是否对照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引入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全程参与。

(一)自查阶段。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宣传文化专项工作经费监督检查试行办法》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检查阶段。检查组由省委宣传部办公室财务和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选派人员组成,对社科基金使用管理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有关项目的财务会计检查和项目实施现场核查等。检查组实地监督检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

(三)整改阶段。检查组负责向省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和部长办公会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并向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各地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宣传社科基金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服从安排,精心准备。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检查情况必须全面如实报告,既要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做法和效果,又要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三)纠防并举,认真处理我校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徐福刚;邮箱:269001667@qq.com;电话:7195。

 社科处

                     2017年10月26

附件1

现场核查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目前项目决算情况(请填写附件2);

2.支出凭证(在财务处调取,目前先不调取,需要时配合);

3.省委宣传部宣传文化专项工作经费监督检查表附件(请填写附件3

4.项目成果(提供多少具体产品或多少具体服务,即出版的著作或批示的研究报告)及效益资料(提供可佐证的数据资料或分级分档说明资料,如果无可以不提供

5.项目负责人自查报告(包括本检查通知之全部检查内容)

备注:1.支出预算纸质版由社科处提供;2.开支明细电子版可以在财务处网站自行查询也可以联系社科处徐福刚,盖章纸质版由社科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