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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通知】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清理的通知

发布:2024-03-05 14:11更新: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项目范围类型

本次清理的项目2019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艺术学单列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2019年以前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思政课教师专项示范马院专项后期资助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二、结项流程

社科处学院单位发送本单位清理项目名单学院单位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手续。

有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项材料清单附件认真准备结项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结算科打印项目经费支出明细加盖财务处审计处公章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财务处预算科打印《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结项材料各单位审核把关科研秘书统一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上传项目管理系统电子版材料无需报送社科处复审通过后报送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验收

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采取线上结项的形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按附件1在线提交结项材料。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鉴定成果除最终成果外,还需提交不超过3项代表性中期成果,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鉴定成果(最终成果和代表性阶段成果)需要匿名处理,隐去作者姓名、单位、项目批准号、刊物名称、刊期等信息。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采取线下结项的方式。请申请人按附件2准备纸质材料。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结项方式。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提交结项材料,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项目清理截止期2024630日。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列入学校科研失信名单。


联系人:周甜  蔡鹏 67865671

                                                                                                       社科处

202435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上申请结项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清单及格式文本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