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专项申报】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重大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2018-07-10 19:31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和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于2017 年设立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专项。按照全国社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2018 年拟将这一专项拓展为“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专项,组织社科界、智库界从不同领域展开研究,推出有创新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解决国家治理难题,回应全球治理需求,进一步突出研究的应用性、战略性、前瞻性。

二、研究方向

本专项工程 2018 年度确定以下 17 个重点研究方向:

1.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研究;

2.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

3.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研究;

4. 未来科技发展趋势及其对国家治理的新挑战研究;

5. 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研究;

6. 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7.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8. 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研究;

9.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10. 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研究;

11.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研究;

12. 全球化发展趋势与逆全球化思潮应对研究;

13.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研究;

14.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研究;

15. 当今世界民粹主义问题研究;

16. 应对全球非传统安全威胁研究;

17.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研究。

三、工作要求

1.我校限报两项。

2.首席专家政治素质高、前期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有丰富决策咨询工作经验。

3.凡有内容相近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及承担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课题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专项工程。

4.专项课题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 60-80 万元。

5.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每半年应提交不少于2篇有分量、有深度、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

6.请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专项申请书》和《“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后),按要求填写、打印,于 2018 7 16(下星期一)之将申请书纸质版(3 份)报送社科处217办公室。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269001667@qq.com

联系人: 徐福刚  联系电话:67867195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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