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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4-09 12:44更新: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9年度
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开展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
(一)支持内容
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二)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三)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29日前将《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社科处217室,电子版以 “项目负责人姓名+文化艺术与旅游信息化发展专项”命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卞亚琴 吴海涛
联系方式:67868404 67862899
社科处
2019年4月9日